使用条款
2022 年 2 月 15 日修订
■目的
第1条
- 本条款规定,本机构原则上为持有母婴健康手册的产后3个月以内的母亲(以下简称“用户”)及其婴儿提供护理及其他服务,并且用户目的是安排支付服务费用。
■适用范围
第二条
- 本设施与使用者订立的使用合同,应遵守本条款的规定,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法律法规或一般惯例。
- 如果本设施在法律和习惯范围内达成特别协议,则无论前款的规定如何,优先适用该特别协议。
■遵守使用规则等
第三条
用户必须遵守设施规则以及设施内制定的其他使用规则。
■预约确认
第四条
- 本设施的使用预约在本设施受理利用者的申请、确认缴纳第5条第1项规定的初次费用以及孩子出生后即被确认。双方在次日晚上 11 点 59 分之前收到出生通知后,协议生效。
- 如果用户在申请使用时已生育,则应在确认并同意说明书中的说明后申请使用。此后,本设施接受使用申请,确认缴纳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首期费用,并经双方同意后,本协议即生效。
■费用的缴纳
第五条
- 用户需支付的使用费为附件中规定的费用。申请人应按如下方式向本设施支付使用费。
第一次:我们的设施接受您的申请后,您将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预定的使用费。转账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2次:除预定使用费外产生的长期住宿费、家庭住宿费等设施内费用时,现金或电子支付(设施指定的信用卡、电子货币(Apple Pay、电子货币交通支付) 、ID、CUICPay、银联、支付宝、微信支付、coin+、d payment、au pay、Jcoin)或在本设施规定的日期转账。
*付款地址如下。
转账至:瑞穗银行(0001)银座分行(035)
转账账户普通存款4229137
账户名称:Moms有限公司 - 如果您在预订确认后申请延长住宿,则基于住宿时间的折扣将仅适用于新申请的价格。
■拒绝签订使用合同
第六条
- 在下列情况下,本设施将不签订使用合同。
(1) 使用本设施的人员或婴儿出现发烧、感冒症状或其他传染病症状时。或者如果您在入住前 2 周内出现过这些症状。
(2) 计划使用该设施的人员或婴儿在入住前2周内有海外旅行史,或在入住前2周内与有海外旅行史的人有过接触。
(3) 预定使用本设施的人是黑社会成员、黑社会相关组织、反社会势力附属者时。 - 在下列情况下,本设施可能不接受使用合同的签订。
(1) 如果不根据本条款和条件申请使用。
(2) 如果该设施已满。
(3) 当认识到潜在用户可能违反有关使用的法律规定、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风险时。
(4) 当认识到潜在用户可能做出给其他用户造成重大不便的行为时。
(5) 使用对象向设施或设施工作人员提出无理要求,或者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使用负担时。
(6) 因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设施无法使用时。
(7) 拟利用者不遵守本条款、设施的使用规则、规则、辅助事项等,且设施判断拟利用者不适合继续使用设施时。 - 如果潜在用户患有疾病,只有在获得医生许可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该设施。
■用户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七条
- 用户可以通过联系设施取消或更改使用合同,但用户必须支付预订押金和部分或全部住宿计划金额作为取消费用,如下所示。但是,这不包括死产的情况(包括婴儿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出生后死亡的情况)。
- 取消期限等
- 取消费用
- 自预定开始使用日期起 31 天后
- 没有任何
- 自糖果预定使用日期起 30 天内
- 完全取消的情况下,收取预定住宿一晚的房费(标价折扣前) 缩短住宿天数的情况下,收取缩短的天数房费的 10%(标价折扣前)折扣)
- 入住当天取消或恕不另行通知
- 如果完全取消,则收取预定使用费的 100%(标价折扣前)
- 办理入住手续后,住宿期间
- 缩短住宿时间时,按缩短的住宿时间收取10%的房费(标价折扣前)
- 依第五条第一项规定首次付款后请求取消时,设施当时收到的预定使用金额扣除前项规定的取消费用后的金额将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由用户退款。退款将于设施接受取消之日起 14 天内进行。接送费用由设施承担。
- 如果在预定的访问时间过去了两个小时后仍未与用户联系,则本设施可能会根据用户的意愿将使用合同视为已取消。
■本设施的合同解除权
第八条
- 本设施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使用合同。
(1) 认识到用户有可能做出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行为的风险时。或者如果同一行为得到认可。
(2) 如果用户被认为可能做出给其他用户造成重大不便的行为。或者如果同一行为得到认可。
(3) 因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设施无法使用时。
(4) 用户向设施或设施工作人员提出无理要求,或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负担时。
(5) 用户不遵守本条款、设施的使用规则、规则、指示等,且设施判断用户不适合继续使用设施时。
(6) 如果您在本设施内饮酒或吸烟。
(7) 被发现在本设施内散发或张贴广告材料、招揽商品等的情况。
(8)用户拒绝日常健康检查的。
(9) 此外,使用者不遵守设施工作人员的指示或进行设施规定的禁止活动时。 - 本设施在下列情况下将取消使用合同。
(1) 使用合同签订后,用户或婴儿出现发烧、感冒症状或其他传染病症状时。
(2) 使用合同签订后,用户被认定为黑社会成员、黑社会相关组织、反社会势力附属人员时。
(3) 未经本设施许可,有侵入自己房间以外的客房(包括空房)的行为。 - 本设施根据第一项或第二项的规定取消使用合同,用户立即搬出时,取消日后的次日起的使用费以及用户尚未收到的使用费不予支付。对各种服务收取任何费用。
- 本设施根据第1项或第2项的规定解除使用合同时,用户应立即离开设施,但即使本设施解除合同,用户如果不立即离开设施,或者用户进行被认为妨碍设施管理的行为时,设施可以从取消日期的次日起向用户收取使用费。此外,如果我们确定我们的设施难以做出回应,我们将联系警察或适当的行政机构。
■使用时注册
第九条
- 开始使用服务时,您必须出示母子健康手册(或母子健康手册复印件)。
- 本设施将向使用者说明使用本设施时应采取的注意事项。
■本设施的使用时间
第十条
- 第一天入住时间为13:00至16:00,最后一天退房时间为10:00。
- 用户可以使用本设施内的设施的时间由本设施规定。
- 出于安全管理目的,可能会对包括客房在内的设施进行检查或维修,部分设施或客房可能无法使用。
■关于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
- 我们的工厂不对在我们工厂内发生的任何事故或伤害负责。
- 对于使用者财物的损坏或被盗,本设施概不负责。
- 若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造成本设施的固定装置、配件、室内装饰等损坏,使用者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或承担修理所需的费用和损坏。
- 如果客房的房卡钥匙丢失或损坏,用户将需要支付2,000日元(不含税)。
■关于用餐
第十二条
- 必须在设施规定的用餐时间内在指定地点用餐。出于食品卫生管理的原因,在此时间之后我们可能会拒绝提供餐食。
- 我们不提供替代餐食,也不为未使用的餐食提供退款。
- 关于食物移除,我们仅接受因过敏而移除鸡蛋、牛奶、小麦、荞麦、花生和甲壳类动物(虾和蟹)的单项移除请求。如果您希望移除食物,您需要在宝宝出生后联系我们时通知我们。
- 我们无法根据个人喜好满足移除或更改菜单的请求。
- 您有责任管理您带入的食物和饮料。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设施可能会酌情不允许您携带自己的物品。
■关于用药
第十三条
- 如果您在使用本设施期间需要服药,请管理自己的服药时间表并按规定服药。
- 我们的设施不存储或管理任何药品。
- 我们的工厂不提供医疗用品。
■关于外出
第十四条
- 对于使用者外出时发生的任何事故或伤害,本设施概不负责。
- 如果婴儿以外的人外出,或者所有用户都外出,则仅允许要求外出的人外出。如果您打算外出,请填写申请表并告知我们。
- 根据我们机构的判断,我们可能不允许您外出。
- 外出归来时,请务必通知设施工作人员。
■关于来访
第十五条
- 探视时间为上午 9 点至下午 6 点。
- 来访者必须是本设施使用者(孕妇)的三级亲属,我们将要求您确认本设施制定的探视同意书的各项内容、同意并签字。
- 第 7 条第 1 项规定的人员以及饮酒后的人员禁止进入本设施。
- 由于传染病的传播,参观可能受到限制。
■关于家庭住宿
第十六条
- 对于家庭入住,请在签署预订合同时预订日期和人数。如果您因特殊情况而犹豫不决,请至少在参观前 2 天联系我们。
当天取消费用为 100%,前一天取消费用为 50%,2 天前免费。 - 如果您与母亲和孩子分开入住,请在 9:00 至 18:00 之间入住。
- 本设施将向使用者说明使用该设施时的注意事项。
- 本设施的使用者必须在指定设施使用者登记表/同意书中填写以下必要信息。
(1) 用户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
(二)紧急联系方式
(3)本设施决定在用户登记表上记载的其他事项(过敏等) - 不提供岩盘浴和药草帐篷服务。另外,禁止进入哺乳室、婴儿室。使用美容院需视供应情况而定。
- 如果您的行为被视为妨碍该设施内的管理,我们可能会要求您离开。如果我们确定我们的设施难以做出回应,我们将联系警方或适当的行政机构。
- 婴儿的兄弟姐妹不会被留在婴儿房内。此外,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提供托儿服务。
- 入住期间,请在餐厅指定区域用餐。如果您想在客房内用餐,请使用客房内用餐选项。
- 如果您的孩子未满 6 岁,您将被要求确认并同意我们机构制定的指定表格的内容,并由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 由于传染病的传播,参观可能受到限制。
■变更客房
第十七条
- 由于酒店设施的原因,客人可能需要使用与签订本合同时不同的客房。
- 使用期间,您可能会被要求转移到其他房间。
- 如果您希望使用与签订本合同时不同的房间,则将退还差价。
■带入物品及剩余物品的处理
第十八条
- 请勿将以下物品带入本馆。
(1)狗、猫、小乌鸦等宠物及昆虫
(2) 产生不良气味或异味的物品
(三)火药、挥发油等易燃、着火的危险物品。
(四)大量现金、贵金属
(5) 含酒精饮料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物品。 - 我们不会保留属于用户的任何物品。请使用房间内的保险箱存放贵重物品。客人还负责管理每间客房内的其他物品。
- 客房内如有遗留物品,自发现之日起,将保留1个月。但食品等生食只要未开封,就会保存一天(24小时)。
■关于设备和用品
第十九条
- 用户应遵循以下说明。
(1) 请勿将客房内的设备或物品移作其他用途或将其带出。
(2) 请勿在本设施内设置异物或进行任何会改变现状的处理。
(3)请勿将本设施内的物品从指定地点移至其他地点。
(4) 请勿在窗户上放置任何有损本设施外观的物品。
(5)借出物品请按各项规定归还。
■个人信息的处理
第二十条
- 本设施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在业务过程中获得的用户及其家人等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是,对于以下项目,可能会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提供信息。
(1)用户居住地的卫生福利机构
(二)医疗机构
(三)行政机构 - 前款所列事项即使在使用合同终止后也同样处理。
- 如果工厂认为有必要,工厂可以联系紧急联系人。
■防灾
第二十一条
- 该设施内不允许使用枪支。此外,整个设施内禁止吸烟。
- 除紧急情况外,请勿触摸消防设备等。
- 我们定期进行防罪演练、防灾演练、消防检查、设施内消毒以及整个建筑的年度检查。
■紧急应对
第二十二条
-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我们可能会将您转介至医疗机构或其他专门机构或提出紧急请求。
- 每间客房大门的背面均张贴有疏散路线图。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请听从我们设施工作人员的指示。
■个人信息保护
第二十三条
- 本设施制定了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方针”,致力于妥善保护个人信息。
(1) 我们将妥善生成、收集、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
(2) 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访问、丢失、毁坏、篡改、泄露。
(3) 我们将遵守有关个人信息的法律和其他法规。
(四)我们将制定并持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 您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我们将在以下目的范围内处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
(1) 身份验证、所使用服务的暂停、中止、合同解除的通知以及与提供我们的服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2)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LINE、邮件等各种媒体进行有关本公司服务的销售推荐、问卷调查、发送奖品等。
(3) 改进或开发本设施或附属酒店的服务、分包商或业务合作伙伴的新服务。
(4) 提供非人寿保险和附带/相关服务。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法院、警察机关等公共机构要求公开的,可以向该公共机构提供该信息。
- 我们的设施可能会修改上述政策。
■修改
第二十四条
- 这些条款和条件以及所附材料可能会修订,恕不另行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将适用修订后的条款和条件。